10月17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张艺兴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须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中持续登载致歉声明十日向张艺兴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而张艺兴则委托律师事务所,在收到被告赔偿款后全额捐献公益。